異議公民‧彩虹城市‧花樣主體‧同治國家

◎淫妲三代

前言

2004同志大遊行以「喚起公民意識」作主題號召,提出「異議公民‧彩虹城市‧花樣主體‧同治國家」作為遊行主標語,從「公民社會」與「公共身分」的概念出發,盼喚起社群內外對於「公民」內涵的再思考。

起源自希臘雅典「民主制」原型的公民概念已是近年來所有社會運動思考的原發點,事實上「公民社會」的想像,當中包含了兩個層次的政治理想:一是全體參與全民辯論的「民主」原型、二是對於「人民」必然是為「公共的」的參與意識。

然而在「民主原型」的理想中一直被隱藏略而不談的卻是關於「公民」本身的內涵所已經給定的門檻與限制,雅典式的「公民」所範定的男性人類 (biological male) 、知識菁英、貴族、具備雄辯能力等基本條件,也一直成為追求「理想民主情境」的路程當中的一個除之不去的魅影;在追求公民社會的路途上,人們常常忽略所謂公民社會的圖像對「」所給出的門檻是一種至少正常而不畸形的公民形象,對「公民的關懷」(也就是什麼才算「公共的」)的先天範定也在不斷排除「特殊的」將之視為「私人的」,追求「普遍」的防護罩打掉了所有特殊。

2004同志大遊行暨已將公民意識作為「同志」全體的主要訴求,我們希望能在這個題綱下突顯兩大重點:一是「公民」本身一直以來需要被提起討論的「異質主體」(酷兒變異、畸形醜怪)、異公民、異言辭,是為「異議公民」;二是仍然堅守社運傳統「公民參與」的政治理想,是為「同治國家」。

異議公民

公民的概念起源於希臘雅典的民主政治。

「公民(citizen)」簡言之是這樣一種人:在社會中具有被承認的政治地位、對於公共事務有參與和發言權的人。因之公民概念一直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礎,我們對公民社會的理想也因而一直在於:所有社會的成員都應該是這個社會的參與者。然而自雅典城邦以來的政治發展歷史卻不斷告訴我們:真正的「公民」成員其實經常都是範圍限定的「某種人」──貴族的、知識的、男性的、城市的、具有某種條件的人民。

因此,「公民」其實是一種身分,是人可以進入社會的標記。民權或女權、階級或性別或種族革命的歷史便在在昭示,所謂民主進步的歷程正是不斷讓不同的主體進入公民範疇的歷程──「解放」對社會而言,便意味著異的開展

所以自我標誌為「異議公民」,是為了在行走時宣說:我們,我們成為公民;我們將被看見、因為我們一直

彩虹城市

以彩虹作為「同志」的意象,始自美國舊金山一九七八年同志大遊行旗幟的設計人吉伯特‧貝克(Gilbert Baker)所設計的八色彩虹旗:粉紅、紅、澄、黃、綠、祖母綠、錠、紫,八色;八色分別象徵性、生命、癒療、太陽、自然、藝術、和諧與靈魂。自此,視覺的繽紛與意義的多元,便是象徵同志的彩虹代稱。

始自二零零零年的首屆同玩節舉辦起,在我們每日生活的城市街頭便開始綻放彩虹色澤,到了二零零三年亮麗的台北都會更有了娉婷妖嬈、各色隊伍驕傲現身的同志大遊行,卻緊接著在今年的此時,我們聽見了「一種」都市保守的聲音告訴我們:多元是錯的。──娉婷台北城,不接納多色公民的繽紛異彩。

然而作為都市異公民,我們仍將用自己的雙腳走進城市的亮處,且張揚旗幟──用我們的顏色我們的城市說話。

我們以彩繪的身體熱鬧上路,城市的彩虹屬於我們,而彩虹落處所迸放的花火,則將無私地獻給這座城市。

花樣主體

二零零零年第一屆台北同玩節的英文全稱,定名為:Lesbian and Gay Civil Rights Movement, Taipei.──台北的同志運動自此定調為「女同性戀與男同性戀者的公民權運動」。而至二零零三年,同玩節與同志大遊行的手冊,則首度將集結號召的「同志」族群指涉範圍擴增「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兩個類屬──將【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的社會運動包含進一種「全稱同志」的戰鬥聯盟,而在今年更加入了BDSM、以異類性行為作為身分的新類屬;此般花樣主體不斷現身的歷程,意義便在於正式將性異端、性邊緣、所有可能的變異主體都拉進多樣呈現的運動風景,在我們的隊伍中間綻放花樣風華。

我們的集結不以我們的相似為基礎──我們之間唯一的相似就是異的堅持;我們是性變異的──「同志」是我們的性身分,我們的異是相對於正常、主流、異性戀、身體所決定的性別種種──在以生殖功能為其誦揚基礎的「直人」社會當中的另類展現。

我們是變異的,是直社會裡美麗的蜿蜒,是馬鈴薯田裡偶見驕傲的花

同治國家

公民願景與市民社會,一直是近年來所有社會運動思考的原發點,我們對於社會的批判、對不義之不平的所有基礎,從來就是我們看見某些被忽略的社會成員,不具備公民身分的人民──讓他們成為公民,便意味著讓他們可以發言、進入政治、表達自己──讓他們進入國家。

而自同志運動、性公民運動以來,關於彩虹城市與花樣主體的新社運,要主張的便是將「你家的事」變成「大家的事」──過去將所有性身分與性行為的選擇貶抑為「私」的、因而不屬於公民領域的思考慣性,需要受到更清晰的挑戰與扭轉──不受承認的性身分將我們排除在市民社會之外,我們要走進去。

因此我們說:同志要結婚、同志在工作、同志上學去,同志的妖異要恣意綻放也要不被窺探;這是情慾自主,所以反對歧視污名──因為我們走在陽光下,與這個國度裡的正直公民們一般。

我們要成為公民;我們給城市上色;我們是花樣同志;我們要共同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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