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IGHTPORTER (2)

◎ Unsatura

乖小孩有若訓練好的狗;風箏斷線他會去撿,丟他飛盤他會接。當然,教人和教狗方法上有不同的強調。也許原因是:人比畜牲有靈性,做到是應該的,做不到被罰是活該,不須如狗般用零嘴來獎勵。

「做到是應該!」John Searle在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中有用他所謂agentive function一概念來解釋,人如何不太反省或太有意識地建立一些行為舉止的約定及標準。所以,小孩的行為該是如何,一切好像是理所當然的。狗,我們卻認為,聽話的狗還是要教的。不聽話的小孩怎麼辦?

Quine,這位俱有科學頭腦的哲學家,到晚年還保留一個原始的想法:所謂快感主旨,The Pleasure Principle。(這令我有點訝異)。在教授行為時加入快感元素,繼而使快感成為所謂良好行為的結果。人一生,就為了得到快感而被牽著走出也的道德歷程。這快感是什麼?

在美洲看過一個電視節目,教導家長如何應付極度頑皮的小孩。方法是行動禁制加愛的宣言。愛,很抽象的東西。

畫面上是一個個成年人,(家長),輪流壓在一個只有他們一半身高的小孩身上,不許小孩動。要小孩專注地看著他們的眼睛。對著小孩說一些如:「你要聽話才能得到我們的愛…」之類的說話。

小孩累了,也就一一答允壓在也身上的人,他會聽話,會乖。跟著,家長們輪流擁抱小孩,親吻他,摸他的頭髮。小孩眼睛呆著,呼吸緩慢,平靜地接受著,感受著那應該就是愛的表示,被愛的快感。

海灘上遊戲結束,父母要帶小孩離開。乖小孩會自動牽上父母的手,讓自己被帶走。快感已成功的被套成行為的結果。行為限制或禁制已抽象,更也是不用反省。到孩子長大,離開父母這快感的泉源。到找到新的對象,受調教,使這感覺重現。

美國的主奴關係強調自尊和榮譽,dignity and honour,這兩個道德概念。顯示這特性的方法之一是奴隸要永遠走在主人身旁後半步。當然,若主奴移居英國或澳洲,因交通方向相反,奴隸就要走在主人的另一邊。

留言功能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