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虐的和合與解離

◎罪歌

前幾天赴了個約,剛下班就搭捷運趕了過去。

進了門之後,對方就要我跪下,雙膝跪在冰冷的地上,我已經將身上的衣服都脫的精光光了。他坐在床邊,問了些話,我只是咕噥地嗯嗯嗯回答著,也許見我這樣老大不爽吧,於是就藉此賞了我幾巴掌。第一下、第二下,他越打越起勁,邊打邊說著,是不是犯賤?我愛怎麼打就怎麼打你!

爬進浴室,似乎還打不夠似的,他又賞了我一把掌。忽然耳朵一陣鳴聲,嗶────我下意識壓著耳朵,同時也壓著我已經瀕臨爆發邊緣的怒氣。五分鐘,我和他一句話都沒有說,像是時間暫停了,我深吸了好幾口氣,拳頭不斷握緊,又叫它放鬆,卻又握緊,只好放鬆不斷重複。

最後也沒有繼續了,於是單純借住了一晚。

(刻意地,我並不使用「主人」一詞,而用去主體化的「他」來表示。)

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羞辱的過程當中,我並沒有感到愉悅。
回想起來,那個時候只有某種被侵犯的、不受到尊重的、莫名奇妙覺得你憑什麼的感覺。在這裡我並不想評價他的手法如何,只是後來在和他聊天的過程,才發現原來我好像一直在錯誤的地方尋找理想的關係。

一開始我以為我要的就是一個SM的關係,看了軍犬之後,心中期待著書中犬和主那種親密的關係,試圖在現實中找到能夠實踐的對象。經歷了幾段,其中好像有那麼一煞那以為自己找到了,把自己全放了進去,卻殘缺的結束。

(我得承認之後看到了另一面的『他』(註1)之後,實在令人失望透頂,只覺得之前他怎麼有辦法裝模作樣到那種地步,不過對於曾接觸到我理想中的主人那麼短暫也好的我,已經深深著迷了。)

(我只能緊緊咬著牙,用生命和你消耗相搏,至少清楚地知道,而能看著你終將有一天會老去,你引以為傲的精良肌肉都將萎縮。)

帶著已經不完整的心,我開始困惑了起來。
我發現我一直沒有辦法好好的進入下一段關係裡面,甚至連像這樣近乎一夜情般的玩虐都無法進入狀況。而我要的又是什麼呢?

(註1,並不是指賞我巴掌的他,而是另位佔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位主人。)

空閒的時候,我喜歡去紅樓二樓一間變態的小酒吧,那裡常常邊鼓敲著敲著就在現場玩了起來,也許是我玩別人,也許是我被玩,在那樣的過程當中其實是很愉快的。雖然少了一點點SM那種「情境」,但是身體的愉悅和心靈的放鬆依舊在每次結束之後(尤其是被玩)感到神清氣爽。

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信任那邊的人,我信任酒保,我信任熟悉的酒客,我信任那個安全的地方。因此我敢把自己完全的交出去,而這樣的出自於信任的關係,在過於速成的網路世界,往往就先跳過了這一部份。常常在聊天室上,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開始賤奴賤奴的叫,

(我不想讓這篇文章變成抱怨文…)

太多人把玩虐合在一起說了,玩虐玩虐的說著,好像這兩個只是同義的不同表現形式。但我才發現這樣的看似和合的兩個詞,卻讓我在當中找不到我到底要的是什麼東西。

他說,我只是想玩,而不是想要被虐。我想也許是吧!這樣貪玩的我,是不是有辱了那些SMer們?這個問題擋在我面前,我不敢問,我只能偷偷的不斷的質疑我自己,我是否更加投入,我是否更該讓步,把那已經不清楚的想要好好打包起來。

那我究竟想找什麼呢?朋友問我、生命中來來去去的主人也問我、就連我也不斷的問自己,我卻只能笨拙的用很學術化的詞語來解釋……我想要一種互為主體的關係……白話一點解釋,我只希望能在雙方的眼睛之間看見彼此的影子……。

但我只是個自私且不善等待的人,所以當我看見有人可以為了等待主人而這樣虛擲自己的時間,我感到吃味…對不起,我真的好忌妒,為什麼有人可以甘之如飴的等待?……因此如此這樣不善等待的我,才是錯的那一方嗎?

我和台中人所養的另隻狗形成強烈諷刺的對比,現在不禁想問,那隻狗還在台中人身邊嗎?等待的人是否有了幸福的結局了?若他們有了幸福的結局了,那我會祝福他們嗎?若沒有幸福的結局,那我是否又會幸災樂禍呢?

(這真是道德的難題,而且我想我一定沒有這樣的風度。)

那時因為問了台中人收了幾隻狗,而讓他大為光火。(雖然我至今仍不知道為什麼要那麼生氣)但我想其實真正重要的,並不是他收了幾隻狗,而是他讓我感受到多少分的專注吧。──而大多數的主人卻都過不了這關,也許這圈子就是那麼方便,可以讓不願負責任的、佔有慾強的、或其他拉哩拉紮有奇怪個性的人,可以藉由「主人」這個詞賦予的權利,而要他人默默承受這一切,我覺得那只是無比的自私。

所謂的主本來就可以收很多奴,是個假議題,是詭辯的論述,是自私的換句話說!

因此最後我只能對你們說聲幹,機掰
  

在〈玩虐的和合與解離〉中有 4 則留言

  1. 本來只想當作情欲創作看個小故事,小八卦…
    但似乎,其中有很多作者自己的委屈跟心聲。
    實現釋放慾念的方式很多,只是要找到自己的出路。
    說故事,角色引導扮演…etc
    甚至僅是倆人一起選個,動人心弦的調教片欣賞:
    都可能勝過一個個陌生的冷冷巴掌?!

    奴有思想、有邏輯,有自我意識。
    雖然表達能力不是非常好;
    但往往比主,還來得主動積極。
    能把主人交辦的事情,做得比主人自己做得還要好。

    或許,需要的是一個懂你的”良人”,
    或許他可以強勢一點,像一個主動的角色;
    但他並不是那位,僅拿來測試自己,
    能不能夠做到忍受巴掌的”工具型”主人。
    你怎麼期待一個測試工具有心?!
    畢竟自己打從心底,就沒有那種服從的預謀。

  2. 搞清楚自己的權力該構築在哪,是主的責任。
    事先弄清楚對方的腦容量,則是奴的責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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