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關係與日常生活:當自己只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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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一種支配與臣服的關係,支配者控制著臣服者,在精神上掌握著臣服者的所有權,並且雙方都對此感到深刻的親密與愉快。在比較強調紀律與鍛鍊的D/S關係實踐中,存在著各種需要遵守的規範與儀式,以及相對應的、違反規則時的處置方式。如果純粹在各種綺麗的想像世界中品嘗這樣的D/S關係,我們都可以很快的進入那個能讓彼此心誠悅服的支配/被支配情境。試著遵守、犯錯、違反規定、認錯、甘於被懲罰、樂於執行懲罰,這一切讓我們能從心底體會並享受著D/S關係的感受與,好像是這麼理所當然。

但在真實中,我們都已經不是真正的小孩,我們已經脫離那個全心全意好好上課睡覺念書考試一切就好、相對單純的生活,除此之外,我們在處事上也往往成熟到鮮少因為無知而犯錯、或者因為懶散而違反紀律的年紀。

而這也這意味著,試著進入一種高度紀律/管教性的、強調規定的服從與遵守的D/S關係,是一件遠遠比更加複雜的事情。

那並不是說作為一個成年人(或是趨近成年的人),在追求一種高紀律性的D/S關係時我們找不到可被「紀律」之處,而是作為一個在「過生活」這件事上必須獨立自主的人,我們在心理上期待被管教、尤其是期待以心誠悅服的責罰作為一種支配關係的核心,但那個「心」才是最難到位,卻又在D/S中最被企求的部分,因為「違反規定=犯錯=心誠悅服的受罰」這個等式,在愈加受到自己控制與管理的生活中,往往就愈加脆弱。

是的,我可能的確違反了紀律和規定,例如沒辦法準時上床睡覺、沒辦法撥出時間與彼此好好相處、沒辦法早歸、沒辦法維持好的情緒和耐性,但那很可能並不是因為我犯了錯、我做不好,而是來自於某種生活造成的必然:臨時被指派的工作讓我需要加班熬夜、研究或學業的不順遂讓我沒有辦法隨時維持良好的相處能量、因為突發的事件需要處理而無法履行約定…….但這並不是誰的錯,甚至也不是一種「有沒有犯錯」的問題,因為我很清楚這一切為什麼要發生,也清楚在甚麼樣的條件下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我的意思是,在有愈多事情必需被自己所安排生活中,紀律的違反與犯錯之間的關係會愈模糊曖昧,相對的,我們也會愈清楚自己在遵守/違反規定之間的選擇。因此,在那些懲罰要被執行的、本來應當十分甜美的時刻,我們卻會更加尖銳的抽離出來,自我質問:「我為什麼要受罰/施罰?受罰/施罰的意義是甚麼?」

或許到這個時候,D/S中所謂的紀律、規範、懲罰的意義已經不再是某種認錯、某種讓你變得更好的督促,甚至不是某種支配/被支配關係的展現,而是在兩人關係中的一種無聲的道歉,與心理上彌補。

在〈D/S關係與日常生活:當自己只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時候〉中有 2 則留言

  1. 但在調教中,我們可以暫時成為那樣純真的小孩,
    全心全意為達成目的而努力,為自身渴求而命令,
    在兩人關係中屬於彼此,畫面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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