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公開售票的SM表演,與偷拍再散布牟利的八卦媒體,究竟誰比較可恥?

網友雍小狼說了一段話,皮繩愉虐邦覺得非常有道理,清楚指出台灣八卦媒體長期的矛盾現象,特此引用(當事者同意授權轉載於本網頁)。

雍小狼說:

奇怪,如果先不談個人的身體自主權、性的正當性、色情的界線等更高度的議題,純粹以這則新聞塑造的議題:所謂妨害風化、未成年不得觀看的邏輯論事的話,皮繩售票的時候至少有控管一下入場觀眾的年齡,壹週刊登在封面上、蘋果日報裡,然後放到全台灣各地的7-11櫃檯展示,青少年會比較容易接觸到哪一種媒體,用膝蓋想也知道吧?

壹週刊的立場不可能和維護所謂「善良風俗」的傳統社會正義相同,否則它不能用這種報導手法處理本議題,如果它譴責皮繩妨害善良風俗,它自己也是跟皮繩站在妨害的這一邊。可見壹週刊是假關懷,真炒作!

另外,壹週刊的偷拍、盜用網路照片行為,還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的侵犯,所有的表演團體、電影發行商應該都要生氣跳出來捍衛智慧財產權才對啊,否則豈不是縱容此事:只要壹傳媒認為有問題的內容,他們就可以偷帶器材進去拍個夠,然後還可以公然在媒體上播出這些智慧財產內容?

該生氣的不該只是皮繩愉虐邦!

弔詭的是,壹傳媒既不能站在保守家長團體那邊,打擊、掩蓋那些暴露的異常的性,否則壹傳媒還有什麼事情可報?但壹傳媒也不能站在皮繩這邊,宣揚性的解放,因為一旦性解放成功,壹傳媒刊登什麼「刺奶性虐秀」在封面做噱頭,民眾想必也是見怪不怪,無法達到今日壹傳媒善用的羶色腥賣點。

To be or not to be,原來壹傳媒的立場這麼掙扎,這麼饒富哲學意涵啊(無誤)

在〈大方公開售票的SM表演,與偷拍再散布牟利的八卦媒體,究竟誰比較可恥?〉中有 2 則留言

  1. 是啊~==
    其實記者們很愛SM
    其實記者們很支持皮繩愉虐邦
    只是他們的表達能力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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