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繩愉虐邦 敬覆 壹週刊 之公開信:沒有不堪入目的文化,只有不堪入目的報導

撰稿人:de Zuvia (小D)

針對貴週刊於2011年6月23日發刊的第526期內容中,依據敝團體< 彩虹喜劇節>演出內容所撰寫之「公寓搞春色-刺奶性虐秀直極」相關報導,以及貴週刊使用針孔偷拍的採訪行為,敝團體謹以下列三點進行回應:

報導內容充斥錯誤事實,未善盡查證之責

雖然貴週刊之報導內容、報導素質、報導倫理,均不在敝團體能有所置喙的範圍內,因此對於貴週刊動輒以煽動性字詞對演出內容作出令人不適之詮釋,以及在明令禁止攝錄的表演場所屢次進行偷拍等缺乏公民素養之行為,敝團體僅能基於「尊重性別多元、以理性開放面對情色藝術」的理念,向貴週刊致上最高的遺憾。

但無論大眾媒體自我期許的水準高低,「報導內容在客觀上的真實性」 應為新聞從業人員對社會大眾負責的基本要求,也是媒體存在正當性的基石。但在貴週刊對於< 彩虹喜劇節>演出的相關報導中,卻驚見許多與當天演出過程有所出入的敘述,仿若貴週刊從來沒有親臨現場觀賞敝團體的演出,敝團體為此深覺自身表演實力之不足,無法吸引貴週刊從業人員全程專注觀賞,應再不斷自我砥礪,以祈往後能讓所有觀眾共體繩縛技藝與愉虐之愛的慾望美學。因此,敝團體也將貴週刊報導錯誤之部分羅列於下,以自身的棉薄之力協助維護貴週刊的新聞專業:

  1. 敝團體本次演出的場地為為台北市東區兼具表演與酒吧性質的合法營業場所,並非如貴週刊指稱之「東區某公寓」。貴週刊之從業人員兩度造訪期間還數次向吧台服務生點餐享用,會產生如此偏差之報導實令敝團體十分費解。
  2. 本場演出於公開營業場所進行,透過網路公開售票。相關節目宣傳和節目內容在敝團體和表演場所的網站上皆有詳盡公告,並無如貴週刊所宣稱之「暗藏變態春色」。本次表演開始時間為東區燈火通明之晚間九點,被稱為「趁著夜幕低垂」實在是恕難同意。
  3. 本場演出中進行吊縛演出的模特兒生理上有男有女,皆為受過專業訓練之演出者,僅以「具有特殊性癖的男女」稱之實在有損其專業。其中部分的穿刺和「痛苦顫抖」的視覺效果,也含有舞台演出之成分,未必全然真實發生。貴週刊理應詳加查證後再行報導,以免真假不分、貽笑大方。
  4. 本次演出中所發售的票劵上皆明確記載「本演出為限制級,未滿18歲請勿購票入場」,貴週刊既行文「在場觀眾約一半是大學生年紀」,依照常識也應知大學生早已是法定成年人。而敝團體於現場也有規畫工作人員針對外表未成年者進行證件查驗,並無貴週刊所言「入場年齡未限制」、「十八歲以下皆可輕鬆入場」一事。
  5. 貴週刊報導宣稱「在場觀眾將近一半是同性戀」,我們對於貴週刊從業人員能在昏暗的觀眾席中,透過外表辨別性傾向一事感到十分不可思議,且四天表演現場觀眾幾乎皆為男女各半,要宣稱其中有一半是同性戀除了憑空杜撰之外敝團體實在難為貴週刊找到其它解釋。
  6. 所有在報導中所提到的對於表演者、觀眾的「訪問」,幾乎都是貴週刊的從業人員偽裝成一般觀眾隨口詢問之結果,既沒有顧及受訪者的意願,也沒有進行詳實的採訪,其中諸如「繩師小林說胸部穿刺會造成女性高潮」等言論更屬貴週刊自行憑空想像,皮繩愉虐邦劇團內部也沒有外號「阿壬」之成員,其受訪發言不知從何而來。
  7. 台語歌曲「追追追」所使用的橋段是扮演狐仙的繩師出場亮相、以及進行繩縛時的配樂,並非於穿刺演出時使用。也誠如貴週刊所言,穿刺演出時有戴上醫療手套與酒精棉消毒之安全程序,因此「配合歌詞忽然扎針」不僅與事實不符更前後矛盾。繩師小林雖然於演出過程中確實有受傷,但乃手指輕微擦傷且並無「演出過程中血不斷滴在地板上」一事。貴週刊若有心可自行回顧所取得之針孔攝錄內容再行確認。

當看慣了的民眾碰上看不慣的媒體

更令敝團體感到啞然失笑的是,或由於演出標示為限制級但表演全程演員皆三點不露,加上敝團體之演出內容僅有日本巫女祭祀舞蹈、全程著衣的繩縛懸吊,以及幾乎連見血都不甚容易的皮下穿刺(程度比注射還輕微),因此不夠符合貴週刊報導一貫之色煽腥程度,導致貴週刊在苦思如何達到聳動的新聞效果之下,於報導中大量添加諸如「赤裸裸」、「大剌剌」、「血脈噴張」、「模樣駭人」等誇張形容辭彙。綁縛時麻繩的不經意摩擦,被貴週刊冠上「咻咻的詭異聲音」此種無厘頭的描述;帶著全臉面具的女模特兒,被貴週刊認為「看的出很痛苦」;安靜觀看演出的觀眾也遭受無妄之災,被形容成「跟著擺頭、扭動身體、感動的流淚」;司空見慣的醫療針頭,則在貴週刊的金筆下搖身一變成為殺氣十足的「長針」。

或許貴週刊如此處心積慮的將演出內容「驚悚化」、「煽情化」、「獵奇化」、「低俗化」,是為了讓敝團體的演出能圓滿符合貴週刊一貫踢爆淫穢行為的報導模式,使人一面對奇觀式的報導心生嫌惡,一面滿足自己的偷窺慾望。但很遺憾的是,BDSM的演出在國外早就是惜以為常的性別次文化。歐美各國每年聚辦愉虐愛好者的集體遊行,規模動輒上千人。各種俱樂部、同好會遍佈各個主要城市早已有數十年之歷史。而在台灣,敝團體也早已於六年前之「夜色繩艷」中,讓遠比「彩虹喜劇節」更活色生香的表演內容堂登國家級專業舞台,並且透過公開售票和大眾媒體呈現在所有台灣民眾的面前。當時針對BDSM與情色藝術的相關報導和評論更是不勝枚舉,社會大眾也早已在這樣的過程中逐漸理解愉虐戀的文化內涵。「他敢演我們為何不敢看」此一新聞標題,可說是對於當時台灣社會評價情色藝術的最佳註腳。

因此,我們不解貴週刊為何會認為繩縛穿刺等BDSM演出,在「夜色繩艷」登台六年之後還會是需要偷拍才能取得報導內容的獨家新聞。敝團體更不認為2011年的台灣民眾,對於情色藝術所抱持的觀感會比2006年的台灣民眾更為保守、偏頗或是視之為洪水猛獸。貴週刊若相信2011年的台灣社會,對於皮繩愉虐邦的表演會如報導中所言覺得「離譜」、「駭人」、「實在太過頭」,此等猜想實在是對於台灣社會多元開放與理性程度的莫大汙衊,聳動的報導也是大可不必、小題大作之舉。畢竟,若三點不露、妥善進行分級管制的數場繩縛演出是「驚世駭俗」之舉,那麼內容充斥著賣淫性交、浪乳波臀、全台發行量數以萬本、不分男女老幼皆唾手可得的煽色腥八卦雜誌,又要用甚麼樣的詞彙才能恰當形容?

見得了光的情色藝術,見不得人的偷窺行為

除了對於關於客觀事實的更正、以及譴責媒體的劣質報導未善盡其社會責任外,敝團體仍然要再次重申,所有以「皮繩愉虐邦」名義所作出的演出,一律都會在網站上公告訊息,如五年前於華山藝文特區舉辦的「夜色繩艷」等較大規模的表演節目,更會透過兩廳院等網路購票平台出售正式票劵,也會進行前置的媒體宣傳活動。相關文案、概念圖像、演出攝影、特約撰稿專題、觀眾意見回饋等,在敝團體網站上皆可找到豐富的公開資料。而這些公開的歷史圖文,在針對敝團體此次「彩虹喜劇節」的報導中,也被貴週刊以及後續跟進報導的媒體大量節錄引用,並且移花接木的出現在描述本次表演內容的新聞畫面或報導之中。

對於貴週刊用這樣的方式肯定敝團體過往表演的視覺成就,我們除了「謝謝指教」之外,也要對貴週刊,各大媒體以及所有社會大眾再次宣告:皮繩愉虐邦從過往到現在所有的展演都完全公開於陽光之下。我們過去是非正式的社團,現在則是經過文化局核准的表演藝術團體。我們驕傲於自己所呈現的演出內容、驕傲於自己正在從事的性別多元文化推廣、驕傲於將慾望和愉虐搬上舞台推向街頭。我們以前如此、現在如此、以後也依然如此。我們不認為BDSM本身有任何的見不得人,是無恥的偷窺心態讓BDSM看起來見不得人;我們不認為情色藝術有任何的不堪入目,是低俗的文字和粗鄙的報導把情色藝術變的不堪入目。我們完全歡迎任何媒體、團體、單位的講座、採訪、表演邀約。從2004年創邦以來,皮繩愉虐邦早已活躍於主流與非主流媒體的鏡頭和專欄裡、穿梭於各大專院校性別社團的講座中,我們的聚會沒有拒絕過任何一位對BDSM懷抱好奇的朋友,我們的表演沒有謝絕過任何對BDSM感到興趣、並且希望將這個美麗的文化推介給社會大眾的媒體。我們不害怕見光,所以我們不需要低解析度針孔攝影機、不需要偽裝成觀眾假意胡問的記者、不需要粗製濫造缺乏深度的報導文字。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鎂光燈、真正的舞台、真正願意理解BDSM、情色藝術、慾望展演、性別邊緣的每一個人,包括任何媒體。

所以,請勇敢的走出陰影、不再偷窺,拿起你們的麥克風、架起你們的主播台,給我們、以及給社會大眾,最貨真價實的報導,謝謝。

大方公開售票的SM表演,與偷拍再散布牟利的八卦媒體,究竟誰比較可恥?

網友雍小狼說了一段話,皮繩愉虐邦覺得非常有道理,清楚指出台灣八卦媒體長期的矛盾現象,特此引用(當事者同意授權轉載於本網頁)。

雍小狼說:

奇怪,如果先不談個人的身體自主權、性的正當性、色情的界線等更高度的議題,純粹以這則新聞塑造的議題:所謂妨害風化、未成年不得觀看的邏輯論事的話,皮繩售票的時候至少有控管一下入場觀眾的年齡,壹週刊登在封面上、蘋果日報裡,然後放到全台灣各地的7-11櫃檯展示,青少年會比較容易接觸到哪一種媒體,用膝蓋想也知道吧?

壹週刊的立場不可能和維護所謂「善良風俗」的傳統社會正義相同,否則它不能用這種報導手法處理本議題,如果它譴責皮繩妨害善良風俗,它自己也是跟皮繩站在妨害的這一邊。可見壹週刊是假關懷,真炒作!

另外,壹週刊的偷拍、盜用網路照片行為,還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的侵犯,所有的表演團體、電影發行商應該都要生氣跳出來捍衛智慧財產權才對啊,否則豈不是縱容此事:只要壹傳媒認為有問題的內容,他們就可以偷帶器材進去拍個夠,然後還可以公然在媒體上播出這些智慧財產內容?

該生氣的不該只是皮繩愉虐邦!

弔詭的是,壹傳媒既不能站在保守家長團體那邊,打擊、掩蓋那些暴露的異常的性,否則壹傳媒還有什麼事情可報?但壹傳媒也不能站在皮繩這邊,宣揚性的解放,因為一旦性解放成功,壹傳媒刊登什麼「刺奶性虐秀」在封面做噱頭,民眾想必也是見怪不怪,無法達到今日壹傳媒善用的羶色腥賣點。

To be or not to be,原來壹傳媒的立場這麼掙扎,這麼饒富哲學意涵啊(無誤)

拒絕偷拍!還我「猥褻」的權力!───針對壹週刊偷拍事件之聲明稿

2011/6/22(三)
拒絕偷拍!還我「猥褻」的權力! 
───針對壹週刊偷拍事件之聲明稿
  
  2011年6月9日,皮繩愉虐邦劇團成團第一炮「彩虹喜劇節」的首演晚上,疑似記者的二名觀眾坐在最前座,用相機放在腹部的位置偷拍,經「本表演不得攝影」之制止後,表示相機裡面沒有裝記憶卡。而在6月12日,最後一次表演當晚,相同的兩位又現身,仍坐最前面的位子,其中一位將手錶面向舞台不斷按下,另一位一直作筆記,並表示她在「寫報告」。

  我們從事後對方的主動連絡中,得知對方是壹週刊之記者,並且並不曉得我們知道被偷拍之事,對此我們感到無法理解,皮繩本來就是公開團體,可循管道連絡,也歡迎採訪,同時期我們亦接受同為壹傳媒的「壹電視」之訪問,並提供許多精彩照片,為何壹週刊非得使用聳動之「偷拍」形式?

  針對壹週刊之報導我們有幾點聲明如下:

一、 壹週刊之偷拍行為,顯然侵犯觀眾及個人隱私,也侵犯了表演藝術的智慧財產權。
二、 BDSM強調的是知情同意,壹週刊的報導中並不清楚此事,將許多戲描寫得驚聳恐怖,顯得少見多怪。
三、 本場表演原本即為小眾表演,壹週刊也寫到:「爆滿約30人。」售票雖註明為限制級,但表演本身其實只是輔導級,且入場有針對年輕觀眾檢查身份證。
四、 壹週刊之報導顯然貶低女性,將女性描寫為可憐無法抵抗的受害者,忽視表演中之女性演員的主導權和自主性。

  在後續壹週刊記者的提問下,我們知道了這是希望製造衝突以創造銷售量的採訪方式,以下則針對壹週刊對「色情還是藝術?」、「是否有妨害風化之疑慮?」、「使用公部門經費、公開表演形式的合理性?」等疑問,我們的回應如下:

  台灣目前最常援以管制色情的法源,就是刑法第二三五條的妨害風化罪,其中何謂猥褻的定義目前都會再援以大法官第407與617釋憲文的解釋。其中第617直接表明猥褻是「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這條法規最直接影響到色情性虐待文化,或稱之為SM、BDSM與愉虐的所有資訊,造成民眾動輒得咎。即便先自我設限禁止未成年接觸,也會被視為非法的猥褻。

  617號釋憲文的但書,意味著:只要具備藝術、醫療與教育價值,即便是性虐待資訊,也可以變得不猥褻。然而這種看似尊重多元文化的寬容,根本只是一種假議題,假的寬容,理由如下:

  一、根本沒有標準化的定義,同一個畫面一千種人閱讀就有一千種詮釋的可能,有人覺得「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有人可以接受,究竟誰說了算?

  二、猥褻、色情的定義在不同社會脈絡中有不同意義。例如18世紀末法國薩德侯爵的《索多瑪的120天》與20世紀初英國D.H.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因為內容涉及露骨性愛場景、污穢、揭露人性醜陋的黑暗面,一度被視為傷風敗俗的猥褻物,如今卻成為公共場合書架上的文學作品,即明確顯示社會風俗不會一成不變。

  三、色情當然可能有美學的觸動,這已經可以在許多領域的作品中得到證實,但為何李安的《色戒》被賦與「正當」特許,至於廟口牛肉場、夜店鋼管秀,卻絕無「藝術」的可能?這至多只能彰顯出管理的便宜,以及有權決定『色情與否』的人恰巧和賦與《色戒》正當特許的人是同一群人罷了。

  目前國家司法管制色情的方法,並無深究這些色情的不同意涵,並將五歲、十二歲與十七歲的「青少年」通通劃作統一管制,在「保護兒少權益」的大旗下所產生的寒蟬效益,亦「誤殺」成年人的閱聽權益。

  在此我們要申明:我們不同意將色情與藝術的二分,也不贊同大法官617號文裡的但書:「只要包涵藝術性、醫學性與教育價值就不是猥褻」的粗糙劃分。為了迎合國家保護兒少的理由,皮繩愉虐邦劇團自我分級、將活動設定為限制級,並於購票資訊上註明:「此表演為愉虐限制級,未成年請勿購票,本次演出會有輕微見血畫面,對SM恐懼者請三思」等資訊,並於進場前針對年輕觀眾檢查身份證、表演前告知表演內容,這些已經是皮繩的「自律」。國家與新聞媒體不該再繼續使用粗糙且不合理的「色情或藝術」的二分法來觀看所有的色情文化。

  「是色情還是藝術?」此中並無對立,如果只是想要清楚區分誰是藝術、誰是色情,可以直接去問相關政府單位或學者即可,如果只是為了想在這之中製造衝突對立,並使用偷拍形式創造「話題」,無疑是濫用新聞媒體言論自由、知的權利,侵害觀眾、個人的隱私和創作權!於是根本沒有「是色情還是藝術?」這個提問,只有為了銷售量而消費SM議題,為此我們強烈譴責此種違反新聞專業倫理之行為!並要求壹週刊之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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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的藝術。兼答媒體朋友關於色情/藝術之辨

卡米地緊縛繩宴表演前後與幾個媒體接觸。不約而同地,他們都問了同一個問題,「這種表演,是色情,還是藝術?」


2006年皮繩第二次辦夜色繩豔,在華山藝文中心。那年我們背負著極大的票房壓力,一方面希望能有媒體宣傳助力,一方面又怕表演若以負面的形象見報會另起波瀾。在這樣的兩難下,我們接到了一位記者的電話。以往我們會直接拒絕這家媒體的採訪,當時我們則被逼得不得不姑且一試。

最初她高來高去的言語後來終於漸漸明朗,她想確認一件事情:我們會不會露點。我們很明白這意思:如果露點,她可以製造一個台北市文化局竟補助SM團體在華山藝文中心進行露點色情表演的衝突(這對我們的負面影響呢?「總是要先炒起新聞,之後我們才會再做報導幫你們平反呀!」她理所當然地這麼說。)。如果不露點,就沒有報導價值。我們大可說沒有以便擺脫她,但淫妲和我似乎都動了氣,不想讓我們的表演照這種水準的問題被分類。於是我們只說「SM表演都是即興的,我們無法預期國外表演者會做什麼。」這也是實話。我們不想給千秋和狂美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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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欲望與權力:貞操帶的快感符號

◎小D

貞操帶─支配與臣服的遊戲

"……我戴著我的貞操帶去了那個派對(一個在紐約的SM聚樂部),並且第一次將貞操帶的鑰匙交給了一位女王……我在那裏和她一起從晚上待到隔天。我將件事視為她賜與我的特權。他似乎不打算讓我從貞操帶的束縛中解放,我們並沒有談論它。但我逐漸開始理解並享受這件事的意義:不只是想像自己被完全臣服於另外一個人的腳下,而是這件事情真的發生了。這大概是最讓我滿足的事情。"
                   (John. H,不同的愛(2005)中的受訪內容) 

如果是那些對於各種不同型式的性快感並不熟悉的人,這樣的獨白可能會看起來十分的令人費解。但它確實是某些人夢寐以求,或者正在身體力行的情慾實踐方式。通常在由各種不同的,環繞著拘束、調教、快感與疼痛、施虐與受虐所構成的BDSM情慾文化中,由其中一方完全擁有對另外一方的控制權力並形成一個涇渭分明的主從關係,這樣的互動形式通常被稱之為支配與臣服(dominance & submission,即D/S) 。在這樣的關係之中,雙方反複的在各種形式的命令、紀律、懲罰之中扮演執行者與接受者的角色,並在這樣的操演過程中共同得到屬於自己的快感。

D/S中的支配可以有十分多樣的形式,並且支配作為一種透互動過程而不斷操演的概念,其體現往往取材於現實中對於各種支配活動作為理解雙方支配關係的基礎共識。各種不同的束裝與器具(如軍服或皮鞭)以及儀式化的行為 (如跪姿的奉侍) 作為將生活與經驗中權力活動的意義符號化的物質載體,並在雙方的情慾互動中透過模仿、錯置、轉化、投射等方式將符號從日常生活的權力活動經驗中陌異化,成為專屬於D/S互動中的情慾經驗。

而在那些廣為人知的支配形式之中,將對方的性愛活動完全掌握於自己的控制之下可以說是其中最讓人著迷的了。對於支配方而言,還有甚麼比一具被貞操帶禁錮的陽具,或者隱藏在盾片之後若隱若現的陰部更能清晰的呈現出對於伴侶身體的完全擁有呢?而對於臣服方而言,兩胯間的堅硬觸感又何嘗不是對於"你的高潮專屬於他"這件事最完美的提醒?尤其當配戴貞操帶的臣服方是男性的時候,對勃起或接觸自己的性器官的強迫限制,卻反而讓每一次陽具與貞操帶之間的不經意觸碰,直接喚醒了對於快感產生的意識與不由自主的想像:禁慾的終點是欲望釋放的開始。

有趣的是,在當代的D/S文化之中,男性配戴貞操帶遠比女性普遍且受到歡迎,不僅有專門的公司生產適合在現代生活中長時間舒適配戴的男用貞操帶,大量的社群記錄與經驗書寫,也顯示了對於將自己的陰莖的主導權交給另外一個人這件事情,男性似乎也從中感受到更多隱微的快感並且更樂此不疲。

"……BB說算了,花五千塊認識一個買家,叫我視訊打開戴上(貞操帶),帶上去的感覺比起3000、4000(其它該公司生產的貞操帶型號)都還要好很多 。不會講,就是舒適度很夠吧,帶了一整夜也都覺得很不錯,不會不舒服 。不過早上問題來了,我想上洗手間的時候 卻發現尿已經從膀胱衝出來啦! 但是卻尿不出來,只好慢慢橋,用力把尿擠出來。有沒有人願意提供這種問題的解決方法?(有想到插導尿管,不過實在不敢恭維呀,感覺很恐怖) 。另外就是因為主人說這次鎖上預計鎖三個月,以前都是自己鎖,鑰匙也是交給朋友,隨時要打開也很方便,也沒什麼長時間禁錮的經驗,最多就是一兩週 。但這是我家主人跟我住得很遠,想請問各位前輩,長時間鎖CB應該要注意什麼事情?"
                    (呆醬,摘錄自某網路討論區)

但上述從經驗現象並無法完整詮釋貞操帶作為器具如何在D/S的互動之中作為極富象徵性的符號,以及佩帶貞操帶作為儀式在權力的體現與快感的暗示上所具有的多重意涵。因為並非所有經驗中的支配形式都能成為D/S互動中所操演的對象(當然也有些人對於純粹的作為支配方的家務幫傭感到樂此不疲)。唯有那些對於D/S雙方而言能在支配意義中嵌入性想像與性意涵的象徵儀式或者是物件,才能同時成為權力的象徵與性快感的載體。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都同意D/S活動本身包含了對於權力符號日常意義的轉譯,那麼原本的符號意義中所提供的詮釋與延伸空間如何與性快感進行鑲嵌,就會成為在D/S活動中情慾化的支配會呈現何種樣貌的基礎。因此,本文將從歷史中貞操帶意義內涵的建構與流變過程,來理解當代 D/S互動中的貞操帶作為一種符號(Signal),如何能透過明示義(denotation)之中禁慾與控制的意涵,衍生出隱含義(connotation)中不被直接體驗卻實際存在的性快感想像。 閱讀全文 神話、欲望與權力:貞操帶的快感符號

[聲明] SM與性虐待 大不同

◎撰文者:Special K

近日媒體使用「SM」與「性虐待」字眼報導宋姓男子與女伴大玩3P,最後導致黃姓女子死亡,以殺人罪起訴宋姓男子。然而根據檢方調查指出,施虐者用藥物與各種方式達控制目的,但顯然多家媒體記者混淆SM與性虐待的區分,在此進一步說明。

首先宋姓男子以藥物控制、強迫他人已違反SM圈內的基本原則:「安全、神清、兩願」,進行SM必須是雙方同意並持續溝通,務必使雙方都能感到開心的活動,SM文化也有其專業本位,一位好的施虐者理想上應精通各類器具操作,掌握人體最疼痛又不容易留下永久傷痕的部位,以理性手段逼近身體感官愉悅,所以世界各地多少都可見SM的安全指導手冊,同好間也會透過網路分享資訊。

因此,SM在中文世界又可稱「愉虐」,這便與強迫他人就範的性虐待(sexual abuse)本質上的不同。S/M一詞必然包括主動的施虐者S與被動的受虐者M,但精神病理學常使用施受虐症(sadomasochism)
診斷愛好此道者有人格或成長背景的問題,這詞彙是從兩個文學家的名字與作品特色演變而來,前者是法國作家薩德後者是奧地利作家馬索克,但兩人作品呈現的施/受虐世界觀有極大不同,故這個醫學診斷詞也有不妥之處,甚至可說後者的受虐主義裡,所謂的M甚至是主動希望被虐待,而S必須去服務M。

在外人看來,SM的暴力虐待情節似乎很不可理解,參與者常被貼上人格偏差標籤,然而這種「遊戲」是需要知識、專業與細心溝通,故也包括愛與信任的情感成分,SM文化圈有自己的倫理與追求快感方式,
變態或噁心只是一種最方便但不深究的理解。
 

 
 
註:蘋果日報於7月23日的報導中,引述了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老師甯應斌的受訪內容,但甯老師向本邦表示,在接受訪問時從來沒有言及「宋志宏SM手法過於殘暴,較罕見。」,此字句乃蘋果日報記者的個人推測,並非其本意。

薩德在我們體內 — 卡爾維諾評索多瑪120天

◎卡爾維諾
按:本文原發表於 Carrier della sera, November 30, 1975,英譯由 Mark Pietralunga 完成,收錄於Pier Paolo Pasolini: poetics of heresy, Beverly Allen 編譯,版權由作者所有。電子版原在www.opsonicindex.org刊登,但因該網站已將原文下線,我們在這裡留存一份備份。
原載於《世界電影》雜誌,譯者王昶

結構上的規則有序、條理分明使得《索多瑪120天》(The 120 Days of Sodom)成為馬奎斯-德-薩德(Marguis de Sade)作品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這是一部最怪異的性倒錯的一覽表,四位高級妓女向四位墮落的權貴講述淫猥奇事,作為插曲段落穿插在表現荒淫暴行的故事情節當中,以此來組織起作品的敘事。那四位權貴時不時地要在由八位男孩、女孩和其他兩性隨從組成的一個(所謂的)「動物園」成員們身上實行這些被講述出來的淫邪的性經驗。所有的48人在長達四個月的時間里幽居於黑森林中的一座城堡之內。 

這部作品的輪廓與那種典型的《十日談》式的敘事輪廓並不一樣:在此書的120天內,敘述者們每天講述5個(短小的)故事,最後總共得到600件猥褻逸事。可是,薩德只講述了其中30天的故事。對那些剩下的故事,作者提供了一部詳細的大綱,在其中每一樁逸事都寫了聊作概要的幾行文字。他還精確計算了在全書最後一段淫蕩祭禮中被屠殺的人物數目,總共有30人被殺,且他們的死法各不相同。 
  
如果說我過於強調此書形式設計上的規則有序,那是因為在確定此書的精神主旨之時,這一點至少與作品內容上的無羈的躁亂同樣重要。努力通過秩序化系統的手段來耗盡恐怖與凶殘無疑是促使薩德執筆協作的根本原因之一。  

與此同時,也可以說在薩德的所有作品中,《索多瑪120天》是最少「虐待狂」味道的一部作品。因為此書中占主導地位的並不是殘忍苛酷而是令人反感的變態行為。這樣說可能是恰當的:我們只是概述了充斥於這些「日子」裡的暴虐和殺戮,而在這30個「日子」裡有一個被過分強調的、詳細描述的主題,即攝食排泄。計算一下記載下來的600件變態淫猥逸事之中,超過半數都與排泄物有關,甚至薩德的文學作品的最忠實的研究者和辯護者吉爾伯特-萊利(Gilbert Lely)也認為這種怪癖是「被過分地夸
張了」。

因此,重復這些千篇一律的令人厭惡的細節並不能增加閱讀趣味。《索多瑪120天》被認為是最可怖的作品的最可怖的作品,它無疑應被歸之於那些經常被提及但是很少被實際閱讀的著作之中。我相信這是實際情況,甚至在今日法國,這部作品已從僅有少量珍稀印本成為了廣泛流傳的袖珍本系列叢書中的一種時,情況也沒有什么變化。甚至我本人要求自己要以最大的精確度來談論此書之時,也不得不承認我沒有毅力通讀全書每一章節,而且我認識的所有薩德的讀者也與我的情況相似。但是盡管遺漏了許多章節,我也是以極大的興趣沿隨此書的內部機制主導結構而行,試圖理解「此書是如何完成的」,這部薩德的心智之作的不可遏阻的機器是如何運作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索多瑪120天》是一部趣味獨特的文本,因為它是在30天之內(依作者本人之說)一氣呵成的第一部草稿。它包括了薩德作為備忘錄而插寫進去的一些筆記段落,這本是作者打算在校改之時便予更正的,但他終於未能完成這一計划。於是,在這部文本中我們同時看到了作者手寫的一部最終成品和在制作過程中機器運作的情況。 
  
這部手稿的歷史是非常離奇獨特的。薩德在1785年協作此書時,正作為犯人被關押在巴士底獄的一間小囚室內。四年後,在巴士底獄解放之時,手稿失蹤了,薩德怎么也找不到它了。雖然手稿並未真正丟失,但是追索它的蹤跡的過程也耗時150奶奶。直到最終它被以為著名的法國收藏家得到(似是天意,這位收藏家是薩德家族的一位旁系後裔)。這收藏家得到(似是天意,這位收藏家是薩德家族的一位旁系後裔)。這樣才有可能在1935年出版了此書的第一個全本。 
  
這部手稿本身也是與眾不同的:為了躲避看守們的搜查,薩德把此書寫在了長長的一卷好看的紙上,這一卷紙是薩德親手用一張張的紙片粘貼起來的,從頭到尾共有幾百張小紙片。幾年前,一個偶然的機會使我有幸親眼見到了這部手稿(這應多謝那位收藏家的千金的仁慈),此手稿一直保存在芳坦奈布魯(Fontainebleau)的著名的邸宅之內。這一紙卷正反兩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文字,為了妥善保存,薩德很明智地時不時將紙卷完全鋪開,然後再以反方向重新卷起。這一次我可以親睹這異乎尋常的濃密的端正整齊的手寫的文字洪流,每一行字完全平行,不偏不倚,沒有任何一點增刪,沒有一絲遺憾。 
  
這一切使得像我這樣的人–每寫一行字就平均有三四處涂抹的作者,面對薩德的手稿就會震驚得目瞪口呆。這部文本的第一稿,(盡管只是薩德在他的筆記中如是聲稱,我們也必須認定這是真實情況)描述的是最鹵莽無羈的情感沖動的爆發,而其作為一部作品表現出來的形式則是極端冷靜的、明晰的和規則的精神秩序。在薩德的艱苦卓絕的生命和工作的諸多方面中,這部手稿對於我來說是他最為特異和神祕的作品。我很清楚地意識到我一直在「從外部」來談論薩德的這部作品,但是這正是我力圖達致理解其「內部」是何物,它真正以為著什么的方法。皮埃爾-保羅-帕索里尼(Pier Paolo Pasolini)在依據此書改編拍攝的電影《薩羅,或索多瑪120天》(Salo o Le centoventi giornate di Sodoma)中,看起來他決意要讓我們「從內部」來直面薩德的地獄。但是,這確是實際情況嗎? 
  
帕索里尼的影片《薩羅,或索多瑪120天》的最主要的問題就是缺乏系統的明晰性。以可憎可厭的影像來表現我們本身的勇氣並不足以給予影片以非常意義;還需要的是決意確立這些影像能夠暗示出來的效果。我的印象是帕索里尼在影片中留有三至四種未定的可能,而未能決心認真處理或許具有某些意義的其中一種可能。結果是影片對薩德的文字表現出了不必要的忠誠,反而遠離了薩德作品的精神主旨,並且這也無法証明它對文字的忠實再現的合法性。 
  
首先,把薩德小說故事的時間和地點北京設置在納粹–法西斯共和國時代,從任何角度看,這都是一種糟糕的做法。在許許多多實際經歷過那段時間的人們的記憶之中,過去歲月的恐怖是無法充作一種不斷超出可能的事實范圍之外的象征性、想像性的恐怖背景的,這種恐怖背景就是薩德作品所呈現的(而竟帕索里尼以其奇異的風格適當地再現了)。應當澄清的是薩德的恐怖也是真實和可信的,但是這是在另一個層面上的,在此,精神假定和文學矯飾沖擊了隱藏在人類心靈和社會之內的某些事物。我在影片中看到一個路標,它標出了發生恐怖屠殺的實際地點–瑪扎博多(Marzabotto),此時我感到極其不快。對於納粹占領時期記憶的召喚只可能喚醒一種深沉的感情,它與薩德所提出的(不僅是他的小說中人物的,也是他的讀者的首要游戲規則的)悖謬的殘酷無情是完全對立的。 
  
提及鎮壓機構中虐待問題在仍有許多國家習以為常地虐待囚犯的世界上將繼續具有現實重要性。但是薩德本人並沒有真正參與到這一討論中去。薩德在法國1793年的殘酷暴戾的「恐怖統治」(即虐待狂成為正
式的和合法的)之前就放棄了他的恐怖。如果這部影片意圖加入對今日政治暴力的譴責的話,它求助於薩德就不是明智之舉。但是這當然並非要害所在。 
  
社會控訴之意被較好地明確表達出來:選擇四位嚴肅的權勢任務的形象,他們的身份要多尊貴有多尊貴,法官、高級官員和教授等,然後展示出他們內心深處最隱祕的欲望如果得到實現,我們將會目擊有史以來所見的最骯臟墮落穢行的總爆發。這一思想當然並不是新奇的。它可以稱作是過去兩個實際的部分小說作品中內涵的或是明確的主題之一。土國這正是影片想要說的,為了一種可預知的社會爭論的緣故而引用薩德,它將是某些東西–但並不多,考慮到在影片中所有這些都將被消化掉(並非在隱喻的意義上)。 
  
另一方面,我們能夠在這部影片中看到對薩德的甚至更加激進的翻轉嗎?將薩德視作一位受害者?當然,可以在影片中看到這一點,而且在這部故事影片中,帕索里尼先前影片的觀眾還會再次找到他作品中的那些著名特征。當我們發現一小群恐懼的犧牲者各自掩藏了個人的愛的隱私以求他或她可以存活下來之時,影片的最重大的敘事變化就發生了。年輕人們仍然互相揭發,希望這樣可以救自己一命,而這正是權力擴散造成的墮落的一個符號;但是觀眾也會發現一種不可削減的生命本能的保留,它顯現於人類的脆弱和溫暖之上,壓制不能使其窒息。這一主旨(我認為它不存在於薩德作品中)以電影化的手段有力地表現出來,但是它伴隨著一個在我看來非常具有修辭效果的影像而迅速地結束了:那位被殺害的裸體青年,他死的時候手臂上舉,拳頭緊握著。 
  
無疑,帕索里尼希望為一種樂觀的,「人性的」和鼓舞人心的影片讀解留一扇敞開的門。(因此也就有了結尾和鋼琴師之死)但是這一理想幻象和影片實際上展示給我們的情景之間並無相應之處,而只可能存在於對整個惡心的、墮落的世界的表現之中。如果影片肯定告訴了我們某個真理,我們只能在後者之中尋找而非他處。 
  
我想到了薩德在《索多瑪120天》中小心翼翼地排除了所有的貧窮和苦難,而正因如此他安排的16位犧牲者都是貴族家庭的青年男女。但是他堅持認為金錢是造成墮落的工具。然而很明顯,這一點帕索里尼並未給予明確表現。 
  
現在,使描寫墮落的紳士們和他們的機構之間關系的作品真實可信的唯一途徑是:明確寫出其中最重要的事物是金錢。只有以這種方法,帕索里尼才能夠談及他的戲劇的基本主題:在他成為一位成功的電影導演之後,金錢在他的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金錢制約了他,必須依據電影預算來進行藝朮表現;金錢制約了他與無產階級青年的關系;他曾以兄弟般的情誼相待的男孩們,那時帕索里尼幾乎與他們一樣貧窮,現在看起來變化是如此之大–斤斤計較,貪婪,熱衷於暴力和劫掠。 
  
這是一部將墮落作為一種制度來表現的戲劇:這是薩德作品的核心,而薩德又是以一種極度的欣悅來表現它的,而在帕索里尼作品里,它是絕望。在這種絕望之中,在這種對感染了一切的墮落的厭憎之中,寄托了影片的真理。但是,內在明晰性的缺乏迫使帕索里尼搬弄一系列花招,將某些他力圖歷史性地加以界定的、變得更加抽象和一般化的「權力」作為他的把子,最後控訴整個世界的墮落和腐化–他本人除外。 
  
為了衡量影片得失並指出一清晰可辨的思路,對於帕索里尼來說,他必須認識到:他本人也是生活在他所控訴的那個世界上的,這種認識哪怕只存在一刻,也就足矣。只有這樣,他才能夠重新發現薩德的意義。當實施對立行動是一個問題之時,薩德小心地不使我們的良好感覺墜入游戲。只有當「控訴」的手指並不是制向他人而是指向我們自身之時,我們才有可能從薩德那裡獲取一種「道德」的意義。「行動的空間」只可能存在於我們自己的良心之中。 

延伸閱讀

Fanhall.com 崔子恩:保羅、掃羅、薩羅、帕索里尼

偏差、偏見、與權力 — 我在 JP Pub 的一堂公民課

◎epicure

九月一日在 JP Pub 的表演見報後,電子媒體逕行引用影片自行詮釋並跟進報導。上級壓力下,警員於九月八日來到 pub 臨檢,檢查並記錄顧客身分證件,要求店家出示執照等文件,並在移除吊縛設備之後方離去。

許多人都覺得,事情不該是這樣的。

例如,警察應該無權不讓我們的紀錄片攝影機跟著拍、無權不讓已查過證件的朋友待在房間裡休息。我們應該有權要警察對臨檢理由提出說明,對於「妳不是員工為什麼可以把東西放房間」、「妳看來很正常為什麼要來這裡」的奇怪問題我們可以回問對方腦袋裡裝的是什麼。如果警察以值勤的身分前來,我們也可以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並且抄下號碼。沒帶身分證的人甚至也不用如當天一般地驚慌,因為連我們是否必須出示身分證在法律上都還有疑義

當然,有更多人忿忿不平地氣著電子媒體:我們怎麼可以被等同為「在賣的」那種人,既然如今「色情」不僅是對於純淨堅持的侮辱更給我們帶來實質上的困擾。

但如同事後有人指出的,這些話語都只能關在我們的場子裡說說。

現場發生的實情是警察並不需禁止我們拍,而是拉著 pub 老闆由他出面懇求我們停止。現場是我們仍期望著主辦人既然已喝了幾個晚上的酒套交情,警方「各有個台階下」地跑完臨檢程序後會儘速離開而讓接下來的活動得以進行。實情是,今晚警察來到這裡的原本就沒有也不須一個與「色情」相關的正式理由(什麼樣的國家會預設人民應隨身帶著身分證而警察可以進入所認定的任何「公共場所」要求開燈停音樂並登記在場人士?),而這家 pub 在往後的半年可能將不斷應付檢查防火規定,查稅的騷擾,這些騷擾竟還是以公權力 — 在假說中由包括妳和我的每個人授與政府的權力(咦?妳記得有這麼回事嗎?) — 的名義進行的。

這是意外的一課。我們終於知道皮繩愉虐邦曾一直站在一個多麼受優待、卻又多麼受限的位置。皮繩愉虐邦不怕媒體,媒體怕皮繩愉虐邦,因為報導一個與立案劇團合作、辦在白水劇場或華山藝文中心、有研究所學生參與、有作家、教授支持的活動,去汙名、想理由開脫、說好話的責任落到了媒體身上。

一個在中山北路 pub 發生的活動則不然。確實,沒有露點、沒有情色意味的繩縛示範不僅似乎不違什麼法,甚至正經得無味。但現代的警察國家原本就是一個沒有罪犯,只有偏差犯(delinquent, 虞犯)的地方。在「理應」是偏差犯出沒的酒吧、夜店、舞廳,實施的是另一套規則。這裡當然應該是色情窟,在色情窟裡發生的事情理所當然應該是見不得人的,我們應該縮在牆角低著頭衣衫不整地讓員警們斥責。這裡發生的一切當然不依據釋字五三五號,而是人情、斡旋、暗盤、私了。兩年來,皮繩愉虐邦似乎大有斬獲,又似乎並沒有改變多少。

「那個區的警員,自然依照那個區的辦事方法。你們這些不屬於那個脈絡的人出現在那,反倒是他們很困惑的。」朋友這麼說。「你們… 看起來很正常,怎麼會來這種地方?」據說有個警員確實如此困惑地問。

再回頭看公權力。「來自公民的授與,公權本身的還是由公民所有」,乍看之下似乎諷刺至極—- 我何曾授與了警察權力來臨檢我自己?但真正的諷刺是此話卻在另一個層次上得到印證。如同社會學家所說,權力從來不是上到下的壓迫,而是人人參與的權力部署。確實,總是自稱背著「上級壓力」的警員不過是無奈的公務員;自以為帶著善意把活動報導出來的記者也自覺很無辜;跟著報導的電子媒體想必也是理所當然地照著成規辦事;我們更認為自己是被侮蔑被汙名的受害者。那麼是什麼使得這節故事中的每個角色都彷彿那麼無奈,但是都彼此壓迫著?原來,我們也是這壓迫的一部份。當我們遵循著偏差區的遊戲規則,當我們也認同了偏差與正軌的分野。

當我們自認不是色情,甚至不惜割裂了繩縛技藝與情慾色性的對話可能、放棄了辦裸體愉虐派對或露點見血見屎尿 SM 表演的權利,而覺得媒體誤導了觀眾、冤枉了我們,這是否意味著有鋼管秀、豔舞的表演若被電子媒體以這種揭露黑幕的「色情窟」方式報導就比較不冤枉,陪酒的店、或其他性工作就值得被臨檢、被騷擾呢?如果我們也決定遵守這套區分偏差與正軌的遊戲規則,那麼警察有什麼不可以正氣凜然地來來到一個偏差者出沒的酒吧區,選定一家上禮拜才被報導過的夜店,以檢查防火規定為名,要店家把燈打開,要這些多半不是什麼好東西的酒客們排排站,登記他們的身分證字號呢?

了解了這點,也許我們也能了解,責怪 pub 老闆是否預先打點只是把精力放在支微末節的內耗、責怪警員也能在事後得到一些泄憤的情感效果(難道警察還不習慣這種角色?)。在團體的立場,皮繩愉虐邦自然需要對媒體提出表明立場的抗議。但在此同時,我們身為 SMer 的每個人,是否也可從自身做起,省視自己在這個權力部署中所站的位置?我們究竟是改變了什麼,還是更鞏固了權力結構?

關於偏差、少數、偏見、與權力。這是我在 JP Pub 上的一堂公民課。

枷鎖邦國 — 談 Goreans(三)

◎Julia Gracen, Salon 網路雜誌, May 18, 2000
譯: epicure
感謝 Salon 授權翻譯

準男主盤算真綁架

同時,女人的繁殖選擇也要求她們與不會把家庭暴力加諸於她和孩子、能依靠、能在家中扶養孩子的男人配對,而不是時常跑到隔壁村子去打打殺殺然後帶個新女朋友當戰利品回家的男人。

所以,雖然暴力與征服在人類演化中確有其角色,但合作與協調也如是。況且,和部份演化心理學家所抱持的男子氣概個人主義浪漫想法相反,愛好和平的男人留下的後代可能至少和善鬥者一樣多,甚至更多。許多情況下,這兩種類型都有其在不同環境下的價值,並同時體現在男人和女人之中(Gorean 好像要我們相信女孩只繼承媽媽的基因、男孩只繼承爸爸的)。簡而言之,大部分演化心理學家同意,是人類繁殖策略的彈性與多樣性使得人類如此成功,也因此今天我們身邊混雜著各種各樣類型的人 — 其中只有少數符合 Gorean 的理想型。

那麼,支配與服從情境的性吸引力又是怎麼來的呢?「為什麼,」Marcus of Ar 問道:「為什麼女人發現自己在肉體層次上被『叛逆』、『壞男人』、凡事霸道硬來的男人所吸引呢?為什麼男人被服從他們的期望和幻想的女人所吸引呢?」基本上,他問的是為什麼 Gor 系列小說會受歡迎,為什麼 Gorean 情境的線上遊戲這麼成功,為什麼有些人甚至嘗試在生活中實踐這個認為奴役女性是自然且正確的哲學?

幾乎有幾個專家、就有幾種解釋。不過基本上這些理論可歸結為兩點:一,所謂的「蜥蜴腦」理論,認為我們腦中大腦皮質之下的古老部份將性、恐懼、與攻擊做了強烈的心理連結,而我們的意識則擷取了這些連結並發展之。二、「掌控理論」,基本上認為我們的幻想總是想望著我們所沒有的、掌控我們所不能掌控的。答案也許是兩者的混合。

用蜥蜴腦理論合理化 Gorean 理論的問題是:性慾和憤怒、痛苦、以及攻擊的鏈結並不嚴格地和異性戀或性別相連結。統計學上確實有些相關性,但也有不少重複。否則我們在 BDSM 圈中將不會看到男性臣服者和女性支配者,和男同性戀與女同性戀的「皮戀」生活,也不會在異性戀和同性戀關係中都見到有人在支配服從兩種角色之間「switch」。

性別決定論在這些事實之下是很難站得住腳的。但「Julian of London」,一個圓滑、花言巧語、我遇過最善言詞的的 Gorean 辯護人,對這些所謂偏離我們的性別本能的錯亂現象另有一番解釋。他說,現代社會和其錯誤的想法已污染了我們,破壞了我們深層的生物反應。「我個人認為,在一個更自然的社會裡頭,大部分的男人將擁有足以啟發女人內心那服從本能的健全力量,」他說。對他來說,更自然的社會將是 Gorean 形態的,這種社會「讓男人能夠堅強起來」,用他們的力量去征服女人。

沒錯,他的意思就是男人除了心理和情緒上的支配技巧之外,還應該被允許用他們的肌肉,甚至綁架、「調教」、強制性交,如同 Gor 小說常描寫的那樣。徵求女人的自願恰恰是最錯誤的做法,Julian 說:「女人要燃起慾火必須要:一、看到男人有著強大的意志、有霸氣,二、被「奪取」而不是被男人求。這就是『倒在你腳下』的意思。」

雖然 Julian 仍同意認真的 Gorean 生活的基本假設,他對於其實踐方法有著很不同的意見。他認為現今的 Gorean 生活實踐社群不僅「太沈溺在愚笨的科幻習俗裡面」,有著「科技恐懼症」,他們的「教條」也太「固執」。在與 Bear 和其他主人在 Gorean 公開板的尖銳筆戰中,他也從理論上批判了 Gorean 生活在實踐上最基本的礎石:像 sura 這類女人雖是奴隸,本質上仍是自願的。

Julian 認為許多 Gorean 男人並非靠「個人的魅力」或是武力的正確使用來誘發這種自願,而只依賴憑仗著 Gorean 遊戲的「規則」要女人屈服。不過更重要地,他認為整個女性自願的觀念根本是多餘的,甚至是違背 Gorean 信念的。「如果女人對不顯出弱點、不哀求她們而直接奪取她們的那種男主才最有感覺,那麼,既然我知道我是這種人,為什麼還要問她們的自願?所以我不認為自願是必需的。」

Julian 的幻想是綁架、「調教」一個女人,最後使她完全服從他,而免除相關刑責。雖然目前他不僅沒有什麼好計畫,也沒有時間、經濟能力、和一個安全的地方可把那女人「放著」。更不用說,他不想在調教失敗後被抓去關。

何不自己抓個奴來養?

我把掉在桌上的下巴裝回去。Julian 如此理性地討論著他下禮拜為什麼不能提個補蝶網出門抓個女人回家,這倒提醒了我一件事。關於 Gorean 幻想的魅力,目前最普遍的假說是:這是社會需求與心裡問題在群體以及個人上的直接反應。連 Julian 本人都間接證實了這點。他說,在實現他的計畫、在綁來的女人前前展現他那「始終如一的意志」前,他的難題是「我們的社會預設了綁架者和強暴者在內心深處都是可悲的人渣。男人得努力扭轉這種印象。」

研究人類求偶長達二十年之久的生物學家 Tim Perper 提及:「男人若幻想著性感的女人是為了服侍男性的性愉悅才存在的,那是因為他想要這種女奴,但得不到。」Perper 也指出許多女性的服從幻想的弔詭本質:女人雖幻想自己被支配,她事實上仍指導著整件事情的進行。她的「主人」所作所為都是她想要的,而且根本配合著她那富含充沛想像力的慾望。在我們的腦中(或著在小說中),我們總是有支配權的。許多女人並不想讓這些幻想實現在她們無法主導的真實生活中。

Marcus of Ar 說:「幻想是一個測量我們渴望什麼、自認為缺乏什麼的儀器。」歷史學家 G. R. Foote 也把其他的幻想世界拿來比較:「如果在 艾茵蘭德(Ayn Rand) 和《異鄉異客》(Stranger in a Strange Land‎)的時代就有 Internet, 不知它們是否也會紅起來?它們都描寫了一個強大而一致的『另類世界』。… 青少年期的我也曾相當對蘭德那簡單而明快的世界觀著迷。」

許多人需要這種簡單與明快感,尤其是在這個文化轉變的社會中。一個簡單的組織原則,例如生物決定論或神學創造論,能給掙扎在個人的不滿、親密關係的挫敗、或著自身在權力結構中的渺小感中的人們極大的安慰與支持。

在許多男角色扮演者的「人物」自介中,我很驚訝地發現除了描寫他們多麼高大、有著多麼結實的肌肉和優越的體能,許許多多的人也寫到了過往經驗中被背叛、被女子欺騙、或著對女人普遍地不信任。對一個經歷過情感被拒絕、玩弄、與背叛的人來說,一個永遠不會離開他、服從他每個心意 — 而且根本就因服從他而感到愉悅 — 的女奴,自然有著特別的吸引力。

Gorean 男子們一致抱怨著今日社會殘害了他們的男性自尊、讓他們無法淋漓盡致地發揮男子氣概。(「一個沒有奴隸的男人怎麼能稱為男人呢?」Norman 的一個角色這麼說。)Gorean 男人說,現代習俗與文明要為現代男性的窒息與毀滅負全責,不過其中責任最大的就是女性主義。如果男人這麼覺得,Gor 小說中無限制的「超男子氣概」就不難理解了。

重新創造 Gor 的虛幻世界,即使只在角色扮演遊戲中,給了男人們一種正為他們受挫的男性氣概「做些什麼」的感覺,因有了行動而得到紓解。而那想像出的敵意和關於誰才「適當地」重現了 Gor 世界的真實辯論都為他們在更大的真實世界中遭遇的憤怒和挫折提供了出口。線上 Gorean 生活提供了一個表演場,男人在裡面可以爭奪領導權、支配這個次文化。Internet 上的 Gorean 社群給他們一個勝利的機會、一個征服敵人、控制女人、一個去改變社會的機會。這樣的人生不是很棒嗎?

另一方面,女人擁抱 Gorean 思想的理由似乎更複雜。一個女性 Gorean 角色扮演玩家 Fern Maiden 說:「我認為有些女人就是有超強的服從、照顧本能。」不論服從性是天生的還是社會化的,我們當然不能傻傻地讓為人類行為和心理需求不會走到極端。Gorean 認為所有女人都有的特質也許確實在部份女人身上有。

而且,對文化的索求和性別限制不滿的也不限於男性。對女性主義的反挫也發生在女人身上。許多女人以為女性主義要求他們冷靜、果決、獨立,而她們不喜歡這種壓力,於是尋找方法來釋放她們所見的壓力。投向 Gorean 式奴役的懷抱只是其中最基端的一種。

在《Gor 的傭兵》中,一個角色邊看著女奴跳舞邊同情起地球上的女性來:「然後,我突然深沈地為地球上的女人感到悲哀。Fequia 現在完全脫胎換骨了。華美可人的 Fequia 現在多麼徹底地遠離了那惡意的騙局、謊言、與欺騙,那些場面話,反生物本能的角色的那些撕毀人格的、貧瘠的、缺憾的、退縮的、負面的虛偽,那違反自然而且病態的政治,那些怪物與變態的操弄。我不禁想起,地球上究竟還有多少女人也祈求著她們也能戴上項圈、在 Alar 營地的火光前為戰士們裸身獻舞呢?」

Fern 認為 Gorean 的魅力也許根源於一個更簡單的人性(而不只是女性的)渴望 — 用稚氣來迴避責任:「他們想躲掉為自己做決定的責任,而交給某個人來處理生命中的所有難題。」她這麼說 Gorean 奴隸們。對 sura 這類的例子來說,這個解釋似乎格外適切:她們完全否決了自己之前的自立和能力,因為照顧自己生活的艱難瑣節總使她們不快樂。許多心裡學家會說,一個人與過往的個人現實越難以共處,就會越強烈地否決或否認它。

雖然許多女人能理解 Gor 式「霸道男子」的魅力所在,有些專家認為這種魅力更有可能來自這個事實:強勢、聰明的女人希望有個配得上她們的伴侶,而不是因為她們幻想起女人聽男人的話趴在腳邊就會把持不住。很少女人會尊重欺侮人、或自大的渾球,而這些特質卻常與男子氣概的迷思關聯在一起。幾乎每個與我談過的人,不論男女,都了解支配 — 服從幻想可為性愛生活增添情趣。但大部分人,呼應了 Julian 所說,也都認為在臥房之外還想要到處支配,只為了感覺「像個男人」的傢伙是可悲而可笑的。

我懷疑這麼一個靜態的權力結構下的關係到底還有什麼挑戰或樂趣。一但你征服了一個女人並把她完全照你的意思扭轉,接下來還有什麼好玩的?確實,我們很多女人都認為真正堅強和有自信的男人是很有魅力的。「我也這麼覺得,」Fern 說,「但這不是因為我愛服從 — 反而是因為我不愛服從。軟弱的男人很無聊!」

(全文完)
Salon 網路雜誌, May 18, 2000

關於作者

Julia Gracen 來自南卡羅萊納州 Charleston, 現為專業作家。

枷鎖邦國 — 談 Goreans(二)

◎Julia Gracen, Salon 網路雜誌, May 18, 2000
譯: epicure
感謝 Salon 授權翻譯

前女警安睡在狗舍中

有些奴隸有她們所認同的「種性色」– 不同種類的奴隸所穿的「絲綢」顏色。「玩伴奴」穿紅色,「保護」或「處女奴」穿白色,黑色是給服勞務(通常也最不具性吸引力)的「奉壺奴」。網路代號中的大括號代表「項圈」(”collar”, 按 Gorean 的說法則是 “ko’lar”),裡頭的首字母稱作奴隸的「印記」。雖然並非處處通行,現在奴隸們通常以第三人稱自稱,避免使用「我」,並且在指涉自由人時全部用大寫開頭。

Gorean 角色扮演聊天室和 IRC 之中大部分線上互動都有性或調情的暗示,雖然露骨的網路性愛倒是很少在 Gorean 聚會站上公開發生,和其他的網路性愛站台有所不同。大部分的 “furring” (譯注: Gorean 稱網路性愛的方式) 都在私人聊天室或傳訊中發生。虛擬奴隸們常把自己描述得像小孩:年輕、漂亮、愛傻笑。用十九世紀小作家式的花俏語言,她們把許多許多的時間花在詳細描述她們如何儀式性地「獻上」食物和酒、之後低著頭、顫抖著雙唇、張大著崇拜的雙眼。至少一打「俏麗的乳頭因旅社的冷空氣而聳立著」的不同講法,對我來說多到煩了。我漸漸開始不理會她們,把較多的時間拿來與重複性不那麼高的自由人互動。

角色扮演社群中最忌諱的是在語言使用上過於大意。例如在應該是某個 Gorean 沙漠中綠洲的地方講出過多的「OOC(Out Of Charater commentary)」– 跳出角色之外的語句,諸如突然說要去接電話、提及某角色的另一個代號、或著墨西哥速食 Taco Bell 的外送晚餐等等。傳統派的人也很討厭奴隸用「內心旁白」來講不禮貌的話。

關於榮譽的犯規則更是嚴重。例如一個戰士竟對一個以上的「家族石(表示獨立社群或部族的符號)」表示效忠、女奴用不同的代號和不同的主人討項圈、男人假扮女奴、女人假扮男主等等。

如果認為這些都沒什麼大不了、反正不過是網路上的遊戲,就大大誤解了這些互動與關係的本質與意義。雖然也有些玩家抱著隨便、輕挑的態度,大部分的玩家把 Gorean 遊戲視為正當、對當事人確實造成影響的社會互動。這對他們來說至少和藝術或職業運動對某些人來說一樣重要。對許多線上 Gorean 玩家來說,這個「遊戲」深切、有意義地增進了他們的生活。在其中他們可以嘗試不同的角色、實驗某種性身分、或驗證某個哲學。難怪許多生活實踐 Gorean 都是從網路角色扮演開始的。

但生活實踐 Gorean 女奴「sura」說,IRC 裡面的奴隸遊戲和真實世界的奴是兩回事。她的主人「Bill」命令她與我互通 email。「服從並沒有那麼難,」她告訴我,「難的是把自己交付給對方。」

sura 並不是單純的小女孩。她曾待過軍隊,並當了十八年的警察。「有時候,」她以俗成的第三人稱語氣說,「這個女孩覺得她從事這些工作的原因是為了把內心真正追尋、卻永遠得不到的事情 — 在一個男人的腳邊感到和平與滿足 — 給拋在腦後。」結婚超過十八年,她有四個小孩,家裡事務通常由她決定,也由她負擔主要的家計。這樣的生活,據她所說,使她落得成為一個「不全的女人、不滿的個人。」

被另一個主人拋棄後,去年,她被現任主人上了項圈。三週前她搬了進來,和他以及另外兩名女奴「feli」與「ciosa」同住。過渡期對他們每個人來說都不好受:「sura 已經算不出她被打的次數,大部分是因為惹得主人不悅;不當的言辭、只有自由女才能表現的行為、和對於放棄一切的恐懼。」她說她也曾因與她的「枷鎖姊妹」起衝突而被懲罰。

sura 說,主人的房子裡沒什麼傢具。起居室被他的椅子佔據,「女孩們」則跪在地上。她們睡在「狗舍」中,每人有一個奴用墊子、枕頭、被子、和一個小箱,用來裝主人允許她們擁有的少數物品。主人決定她們吃什麼,要她們節食,除此之外 sura 只能吃主人親手餵的食物。「這溫柔地提醒著我們,」sura 說,「我們之所以存在都因他的旨意。」

她說她最初也曾反抗主人的意志,「又踢、又打、又叫,」然後繼續反抗,「但之後她漸漸地累了。她小時所處的、一個被閹割了的世界,教導她應該要反抗並且給了她微弱的力量去反抗。但最後他將勝出,而她將被征服、被轉變為一個無助、啜泣的寵物。」

這種無助的經驗顯然是 sura 希望從她主人得到的事物中很關鍵的一部份。「當他把這東西的雙腕握在他手中,這東西便知道她被捕捉、被一個男人俘虜了;她是他的,現在如此、永遠也將如此。」而性征服則是主要的轉捩點:「這東西在他家中花了十一天,才終於能把她的身體獻上,乞求他的碰觸、求他使用自己。她乞求被強暴的那天,是她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說到現在的生活,她如此總結:「他呼吸時,我呼吸;他心跳時,我心跳;取悅他是我的唯一;而當他死去,我也將如是。」

科學家反駁女性服從說

sura 的主人 Bill 說她是被前女友帶入這種生活實踐的。她想被他收為奴。「於是我開始參加一個 Gorean 討論群,那是本地 BDSM 圈的一個分支。」他說。這個討論群「以討論 Gor 系列小說中主奴關係的深度為焦點,並且以探索這種關係、研究是否可行為目的。一開始,我對女人能被擁有、並從躺在男人腳邊得到滿足的想法覺得很懷疑。但我很喜歡她,所以願意試試看。」

十四年之後,他有了三個奴,每個都受過一些大專教育。「這些年之中的每個體認都使我更相信[Norman]的說法適用於絕大部份女人。我一次又一次地目睹聰明、意志堅強的女人變得更快樂、更美、更輕鬆、更自在 — 當她們成為男人的奴隸。」

無疑地,BDSM 情境對許多男女、不論異性或同性戀、有強烈的情欲魅力。所以像 Gor 這樣的奇幻小說會有忠誠的擁護者也並不令人驚訝。Gorean 們認為抱有這種幻想的人很多。這些文字具有如此使 sura 這種女性自願為奴的魔力,正是 Gorean 的中心思想確實真確無誤的證據 — 男人與女人在演化的歷史中早已分別被設計成天生支配和天生服從,而且人們只有順著生物本能而活、扮演各自的主奴角色,才會真正地快樂。

權威文件《Gorean 的主張》由「絲綢與鋼鐵」網站寫手「Marcus of Ar」所著,裡頭說「演化的過程已自然地選擇了強大、有競爭力的男性,以及這些男性所欲求、也被這些男性吸引的女性。」這是一種常見的、對近來受歡迎的演化心理學的過分簡化。這種講法確實敲響了一丁點的真實,雖然對這種鈴聲流最多口水的是最被它奉承的人:所謂強大、有競爭力的男人。科學也是會訴諸誘惑的。

Marcus 繼續闡述他對人類演化的了解:「男人如果弱小,就無法活過天擇、繁衍後代。女人如果不漂亮、或不肯接受強大的男人,就不會被選來繁衍後代。所以,自然律決定了:沒競爭力、不美的血統會慢慢消失,強大的、美的血統會繼續存活。」

這理論只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弱小的男人和不漂亮的女人顯然還是有了不少後代,不然今天世界上大部分的男人都應該像喬治克隆尼,女人都應該像珍妮弗洛佩兹(而且有比她好的穿衣品味)。「次等的」、「醜的」、「平凡的」基因還是留了下來,而且顯然比起喬治克隆尼和珍妮弗洛佩兹來得多。這理由並不如同 Marcus 的進一步申論:文明的道德約束拖累了本應使人種經篩選而邁向完美的偉大進程。真正的原因是:人類性活動和繁殖策略一直都是極度靈活、複雜的。即使在古早以前,繁殖也不是大塊頭穴居男棒打弱小男然後把他們的女人抓著頭髮拖回家這麼簡單。女性的選擇與女性對性控制的反抗(即使採用迂迴、祕密的方式)也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不適於戰鬥的男性活不長久,」Marcus 說,「不願意和善鬥男性配種的女性,既然拒絕配種,自然無法留下自己的後代。」

上述說法的科學與邏輯謬誤太多了。它假設戰鬥是早期人類演化中持續且重要的事實、假設女人如果拒絕了一種人就不會與其他人搭配、假設男人要活得久只能靠跟別的男人打、假設肉體打鬥是生殖競爭的唯一形式、也假設了服從配偶的肢體支配是女性生殖成功的唯一形式。這些想法都錯得離譜。

人們常以為古時人類活在一個血腥、「所有人與所有人戰鬥著」的原始世界。Rutgers 大學人類學教授 Brian Ferguson 說這只是一個寓言。考古學證據告訴我們,因人際暴力造成的死傷,尤其是組織性的暴力戰亂 — 戰爭,在史前時代遠比後來少。他特別以日本為例:「證據顯示,在狩獵採集時代的五千具遺骸中,暴力造成的死亡只佔百分之 0.002。到了農業時代,則提高到百分之十。」

男人侵略性地支配男人,或著支配女人,也並不是繁殖競爭的唯一基礎或繁殖成功的任何保障。事實上,過於好鬥和侵略反而可能減少繁殖成功的機會,因為戰鬥與殺戮先天上就是高風險的選擇。不只戰士本人可能陣亡,他們的暴行也可能使他們的女人和小孩成為報復對象。搞不好最後反倒是那些留在家鄉的膽小鬼接收了所有的寡婦。近年一些對南美 Yanomamo 部落的研究可作為例證,他們發現戰爭領袖和其他男人相比,活下來的後代反倒比較少。

(待續)